国卫办医函〔202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2021年我委组织制定了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目标印发后,全行业高度关注,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各质控组织、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围绕目标积极制定改进策略、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展现了目标引导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向,激发行业内生动力,凝聚行业力量,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目标在促进医疗质量安全改进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委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结合年度质量安全报告数据反映的医疗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2022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并指导各国家级质控中心研究制定了本专业2022年质控工作改进目标。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继续指导各质控组织、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优化改进工作策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目标管理,指导医疗机构以目标为切入点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系统改进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贯培训,做好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2022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3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185号
总 机:0519-688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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